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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告宜春市民的一封信】外地人被骗宜春传销屡屡丧命

2017-01-17 袁永昌 袁永昌防传救助中心



   传销,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词语,一个让人敬而远之的事情!但是仍然有大量的年轻人被骗我市,虽然大多数传销具有非常大的诱惑力,具有洗脑性质,但是宜春有的传销组织初期无法出门,直到被洗脑了或者交钱了才能获得自由!有的人不甘就范,采取反抗,甚至跳楼逃跑,所以跳楼导致残疾甚至死亡的事件屡有发生!


  宜春传销以北派群居为主,吃得差住的都是老房子!主要在老火车站,七家岭,崔家园,赣西批发市场周边,老步步高商城周边等区域,经常有外地家属来宜春寻找被骗的儿女,有的刚被骗几天没被洗脑,有的时间长了被洗脑了不愿意回家,更有的是发展下线,造成更多年轻人被骗其中,对他们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!

  我国法律规定,给传销组织提供居住培训场所,房东是要被处以罚款的!【禁止传销条例】第二十六条

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、培训场所、货源、保管、仓储等条件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  我呼吁宜春老百姓对于发现传销人员租住的房屋,要及时报案,不要把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,为社会和谐做出自己应有的责任和义务!

  昨天解救的河南籍小伙子,1月6号被骗宜春某小区的出租房内,被传销组织没收手机财物,非法拘禁10天时间,当我们把人找到之后,他母亲抱着他痛哭流泪!这样的画面既感动又心酸,感动的是,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,心酸的是有关部门却左推右推,仅仅给做了手机定位而已……

  传销组织的顽固,传销人员的痴迷,这是我们有目共睹的,遣散了又回来,政府也难以对大多数受害者处理,参与人员也拒绝提供相关线索,无法对组织者进行打击!但是我仍然希望有关部门能多做一些宣传和预防,例如对出租屋进行登记管理,对传销窝点进行查封,对于屡教不改的房东进行罚款,在车站商场等地挂横幅,法制宣传画报等形式,挤压传销滋生的环境,让宜春这个城市变得更和谐,更文明!

  作者:袁永昌,民间资深预防传销研究人员!江西宜春籍!咨询求助电话18679505701【QQ微信同号】

  【大学生被同学诱骗落入传销窝 疑为逃跑坠楼重伤】

发布时间:2011年10月25日 13:08 | 

  该男生为燕山大学大四学生,在同学诱骗下被困江西宜春


  脑干受损,踝骨、盆骨、下颌骨遭重创,时隔12天仍未脱险


  10月12日清晨,江西宜春火车站附近一单元楼里,很多居民还在睡梦中,突然间,“砰”的一声,六楼窗口掉下一名年轻男子,摔在楼前的小院里,失去了知觉。据了解,这名年轻男子是燕山大学的大四学生,三天前该男生被同学骗至宜春,身陷传销组织失去了自由。这起事故导致他脑干受损,踝骨、盆骨、下颌骨多处遭重创,直到昨日仍未完全脱离危险。


  校方、警方同时通知:“你儿子出事了”


  10月12日10时许,郝亮(化名)父亲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,郝亮就读的燕山大学和江西宜春警方相继通知他火速前往宜春。


  “他们说我儿子出事了,说是坠楼。”郝先生说,听到这个消息,他和妻子心急如焚,随即驾车从陕西商洛出发,于当日20时30分左右赶到宜春,在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,看到了已昏迷不醒的儿子。


  “孩子之前曾说要去上海找工作,11日上午,给我打过电话,说他到宜春了,让我和他妈妈放心。”郝先生说,当时他并不知道儿子更改了行程,还以为是开往上海的火车到达宜春时,孩子提前打了电话,但之后郝亮就再没消息了。“给他发了很多短信,都没回。”郝先生说,“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。”


  本来去上海找工作被同学留在宜春


  昨日(10月24日)上午,记者联系到郝亮在燕山大学的同学赵华(化名),赵华证实,郝亮在大四新学期开始后就一直忙于找工作。“10月9日,他说要去上海,貌似已经找好工作,车票早就买了。”赵华说,郝亮当天就向学校请了假,第二天就上了火车。


  “最后一次得到他的消息,是在10月11日上午9点47分。”赵华说,当时郝亮打电话说他在江西宜春,自己还感到纳闷,问他怎么没去上海,“他说宜春那边有同学,给介绍的工作也不差,所以就先过去看看,呆上半天就走。”


  除了坠楼那扇其他窗户都上着铁锁


  “警方说,我儿子是在12日6点左右坠楼的,他掉下来的那地方是个传销窝点。”到达宜春后,郝先生随当地警方来到火车站附近一处老旧楼房的六楼。


  “除了灶具和床,房间里什么都没有。”郝先生说,他在那个房子里看到,除郝亮坠落的那扇窗户,其他窗户上都挂着铁锁,根本打不开。


  郝先生还发现,郝亮坠楼的那扇窗户正冲着一幢三层小楼,该楼与事发单元楼隔着一条两米多宽的过道。“也许孩子是想跳到对面的楼顶上逃跑吧。”


  目前还未完全脱险警方已介入调查


  事发后,宜春刑警城南中队迅速赶到现场,并将包括郝亮初中同学王某在内的传销团伙抓获。


  昨日14时许,记者从负责该案件的一名黄姓民警处获知,郝亮坠楼前,确实曾身陷传销窝点。事发后,王某和附近的一名老先生打了报警电话,并叫来了急救车。


  “病人还没完全清醒过来。”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黄宜生告诉记者,郝亮出现原发性脑干损伤,脚踝粉碎性骨折,盆骨碎裂,下颌骨、右腿骨也遭重创。


  “血压和呼吸已经恢复正常,但心率还是略微偏快。”黄宜生说,昨日郝亮已被转入普通病房,“目前还不能算作完全脱离危险。”


  目前,警方正对此事进行调查。(河北青年报 )


【河北大学生来宜打工陷传销 从四楼跳楼逃离】

2015-07-27 10:08:42  来源:大江网宜春频道  编辑:朱振雄  作者:邢佳     

  中国江西网(大江网)宜春讯 邢佳报道:7月21日凌晨,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珠泉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:宜春南路一小区的一栋商住楼有人“跳楼”。接警后,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,得知该名男子是为了逃离传销组织,竟然从四楼跳下,幸好只是造成局部皮肤擦伤,没有伤及筋骨。


  经询问,跳楼男子姓赵,河北人,是一名在校大学生,于7月17日被一名叫何芳的女子骗入传销组织。


  赵某说,大约半年前,何芳和他加为QQ好友,双方聊了一段时间后,何芳就要了他的手机号码,并给他打过几次电话。知道赵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,且在暑假要外出打工,何芳说可以给赵某提供一个岗位。


  赵某相信了何芳说的话,于7月16日下午从河北邢台坐火车到宜春。7月17日上午赵某到达宜春,在约定地点与何芳会面。当时,何芳带了一个叫苗苗的女子过来。何芳告诉赵某,原打算介绍给他的工厂因主任出差办不了手续,进不了那个工厂,只能先到苗苗处住一晚,了解一下苗苗那儿的工作。中午,赵某还花了几十元钱请她们两人吃饭,吃完饭后就被她们骗到了传销窝点。


  当时房子里有十几个人,正在做晚饭。饭后,何芳以她的手机没电为由,“借”走了赵某的手机。苗苗告诉赵某,她晚上有事要离开,让站在一旁的一名男子第二天给赵某介绍工作。到第二天早上,何芳告诉赵某,他的手机被苗苗拿走了,这时,赵某感觉到自己被骗入传销组织了。


  在被困传销窝点的三天,赵某一直都想逃出去,可是防盗门在大白天也从里面反锁了,玻璃窗门都用钉子钉死了,去哪里做什么都有人盯着。在大街上时,也会有人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地跟着他,连上厕所都有人跟着。直到21日早上凌晨,他用手扭掉了钉在玻璃窗门上的钉子,于是推开窗户跳下楼逃跑。


  派出所民警提醒:被骗入传销的人大多是年轻人,社会经验不足。年轻人出远门前一定要告知父母,被骗后也不要太冲动。跳楼的行为非常危险。可以在上街时寻求路人帮助报警;当不让走出传销窝点时,建议在晚上睡觉或者趁看管的人不注意时,写求救纸条投掷到窗外请求别人的救援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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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作者简介:江西宜春人士,姓名:袁永昌,09年开始参与民间反传销组织工作,10年至今独立网上预防传销,13年组建【中国反转基因联盟QQ群平台】腾讯微博实名认证: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(粉丝两万)2015年正式启动【同城防传销联盟】进行实地反洗脑
,腾讯QQ466508989,空间访问量56万




  近年来,全国各级工商、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公安部的统一部署,在地方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采取积极措施,保持高压态势,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,特别是去年 7 月 -10 月,工商、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。据统计,去年全国工商、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 2 万余处,教育遣散传销人员 40 余万人次,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,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,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。但目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,传销的手段更加隐蔽,大量的群众上当受骗,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。工商、公安机关在保持严打高压,重拳出击,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,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:远离传销、拒绝传销。




  一、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七)》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。《禁止传销条例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。参与传销活动,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、培训场所、货源、保管、仓储等便利条件的,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。

  二、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:

   1. 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,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“资格”;

   2. 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,即拉人加入,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;

   3. 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,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。

  三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“国家搞试点”、 “西部大开发”等旗号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“资本运作”或“阳光工程”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。

  四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 “招聘”、“介绍工作” 、“招工”等名义,诱骗学生、农民、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。

    五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“特许经营”、 “加盟连锁”、 “连锁销售”、“直销”等名义,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。、

  六、警惕传销组织打着“电子商务”、“网络直销”、“网络营销”、 “网络代理”、 “网上学习培训”、“点击广告即可获利”等名义,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。

  七、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、企业的外衣,以销售商品为掩护,以高额返利、高额回报为诱饵,通过发展加盟商、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。

  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“工作”、“生意”或者推荐“投资”,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,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,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,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,您要高度警惕,防止上当受骗。



如果发现传销活动,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、公安机关举报。举报电话:工商行政管理机关 12315 ,公安机关 110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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